復次,於法若講若聽,將自相續若置餘處,另說餘法,是則任其講何法事,不關至要,故須正為抉擇自身而聽聞之。 另外,無論說法或者聽法,如果將自己的心續放置在別的地方,另外宣說和心續無法結合的法理,那麼無論宣講任何法類,終究不得要領,所以必須為了正對自身、抉擇自心而去聽聞法義。 譬如欲知面上有無黑污等垢,照鏡知已即除其垢。若自行為,有諸過失,由聞正法現於法鏡,爾時意中便生熱惱,謂我相續何乃至此。次乃除過,修習功德,是故須應隨法修學。 譬如想要知道自己臉上有無污點等髒垢時,攬鏡自照便能知曉並去除污垢。相同地,若自己的行為,出現許多缺失(而不自知),會因為聽法而顯現於法鏡之中(因為聽聞到正確的理路,反省自己的行為有過失),那時會心生熱惱:「我的身心相續為何會變成這樣充滿過失!」接著應該致力於改過並修習功德,因此必須依法修學。 《本生論》云:「我鄙惡行影,明見於法鏡,意極起痛惱,我當趣正法。」是如蘇達薩子請月王子宣說法時,菩薩了知彼之意樂,成聞法器而為說法。 《本生論》中說道:「我所做的低劣鄙惡的行為,清楚的在法鏡中一一顯現。此時,內心生起極大的懊悔,當下發願我將趣向正法斷除這些惡行。」是說如同蘇達薩子為了請法而向月王子做上述的懇求時,菩薩知曉他的內心已經成為堪聞正法的法器,於是便為他說法。 總之,應作是念發心,謂我為利一切有情,願當成佛。為成佛故,現見應須修學其因,因須先知,知須聽法。是故應當聽聞正法,思念聞法勝利,發勇悍心,斷器過等而正聽聞。 總之,應該這樣思惟而發心,說:為了要利益一切有情,我發願要獲得佛果位。為了獲得佛果,現在必須要修學成佛之因;要修學之前要先了知什麼是成佛的因;要了知成佛因相必須聞法。所以我應當聽聞正法。並且思惟聽聞正法的殊勝利益,令心踴躍歡喜,斷除聽聞時的器過並依六種想而聽聞正法。